首波花蓮縣優良觀光商店歷經花蓮縣政府優良觀光游游業者評審委員會依評選項目及標準評審結果出爐,本次提出申請之業者有64家,共計美輪大飯店等40家獲選為優良觀光商店,花蓮縣政府除頒發優良觀光商店標章外,將主動推薦供旅行業及消費者參考並公佈於縣府官方觀光資訊網站及刊登於行銷摺頁等資料予以獎勵推薦。 觀光旅遊局表示,歡迎縣內合法登記之旅館業、名產業、餐飲業、藝品業及農特產品等購物商店依推薦方案提出申請,共創花蓮高品質之旅遊環境;申請采自由報名方式,由業者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屬公會報名參加,由各公會匯整按季轉由評審委員會辦理評審後公告、獎勵之。 為因應開放兩岸觀光,帶動本縣觀光產業展商機,提升花蓮國際觀光形象,激勵相關觀光產業之發展,並提供「高品質、高價值、高滿意」之服務品質及維護消費者權益,花蓮縣政府公佈實施花蓮縣政府優良觀光游游業者推薦方案,希冀政府與民間各界能攜手全力推動有品質、兼顧安全之觀光旅遊,全方位打造質量並進、優質誠信的觀光品牌形象,為花蓮觀光產業共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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